本技术条件为实行国家环境保护产品认定而制定。
本技术条件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出并归口。
本技术条件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起草,并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袋式除尘委员会具体承担。
本技术条件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。
范围
本技术条件规定了袋式除尘器使用的滤袋的技术要求、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。
本技术条件适用于由天然、合成纤维为主的、平面的、柔性的过滤材料制成的滤袋。
引用标准
下列标准所含条文,在本技术条件中被引用即构成为本技术条件的条文,与本技术条件同效。
GB 12625-90 袋式除尘器用滤料及滤袋技术条件
GB 6719-86 袋式除尘器分类及规格性能表示方法
GB 12138-89 袋式除尘器性能测试方法
JB/T 8471-1996 袋式除尘器安装技术要求与验收规范
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,应使用其最新版本。